1、有本市户籍的老年、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;
2、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人;
3、其法定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人无赡养、抚养、扶养能力的,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。
1、五保供养申请表
2、申请人户口簿、身份证
3、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
4、个人申请书
1、受理:申请人户籍所村(居)委会初审核对申请资料
2、承办:申请人户籍所在乡镇审核,符合农村五保条件的报县民政局审核审批;
3、审核:救灾救济和社会救助股室审核;
4、批准:分管领导审批;
5、办结
申请人户籍所村(居)委会
法定时限:60个工作日
承诺时限:60个工作日